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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新增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9-11-26 13:58: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安排,按照《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今年8月我厅印发了《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增补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的通知》(吉水建设函﹝201933号),按照通知要求,我们对各地、各有单位上报的新增补评标专家基本情况进行了初审,经初审具备评标专家条件的共752人。其中,长春地区442人,四平地区26人,松原地区55人,通化地区18人,延边地区49人,白城地区91人,白山地区9人,吉林地区54人,辽源地区5人,梅河口市3人。为提高新增评标专家人员素质和能力,保障评标活动公平、公正,我们拟对新增补评标专家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新增专家培训及教育方式 

符合条件的专家采取自我培训和自主培训方式;

二、新增专家考试时间及方式

定于201912151330分组织考试,考试时间1小时3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新增专家考试组织方式及费用

由省水利厅负责出题,并请厅纪委人员和水利工程建设处有关同志负责监考并进行阅卷。经考核合格后(60分以上)方可录入省水利水电项目评标专家库。本次新增专家考试省水利厅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新增专家考试内容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

(二)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吉林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试行)》等;

(三)有关评标工作规则、评标工作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

五、关于要求

(一)请参加考试的评标专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请参与考试的评标专家按指定位置就座并认真核对信息;

(三)严格按照考场纪律执行,如发现有违反考风纪考纪行为,一律清除考场。

              

                    吉林省水利厅

       20191126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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