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9 09:35: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吉水监督函【2019】36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各县(市)水利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安委〔2019〕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织密责任网,完善责任链。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按“三个必须要求”,压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责任,补齐监管漏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针对水利行业特点和冬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清单式排查整治。聚焦事故易发多发关键环节,打好电气化、危化品等集中治理攻坚战。对发现的问题要跟踪检查、问责问效,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
三、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请各单位从11月20日起,每月23日前报送一次安全整治统计表和工作进展情况,2019年12月23日和2020年3月23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情况,2020年5月8日前报送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 系 人:丁延坤 贺闯
联系电话:0431-84994050 0431-84994011
邮 箱:173367236@qq.com
附件:《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安委〔2019〕24号)
吉林省水利厅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