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23 13:38: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吉水农【2019】259号
2019年8月30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饮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9〕19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各地开展农村饮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农村饮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商请省纪委监委同意,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明确,把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解决农村供水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列入中纪委牵头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范围,由水利部具体负责,并定期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报送整治情况。我省对此高度重视,经商请省纪委监委同意,把我省农村饮水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民服务解难题”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聚焦重点扎实推进
各地要充分抢抓秋季有利时机,深入贯彻8月22日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视频会精神,加快落实省级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吉水农联〔2019〕235号)要求,全面落实县(市、区)主体责任,对已列入精准排查问题清单中涉及的29个县(市、区)的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要加快推进,积极整改。同时各地还要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加强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对已建工程维修养护建立工作台账,保障长效运行。
三、强化动态管理
本次农村饮水问题专项整治实行半月调度,请各地务必于每月13日、28日前将整治情况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水利厅,以便及时反映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有关问题还将报告省纪委监委。各地上报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实事求是,不能漏报和虚报,不得弄虚作假,要确保11月底前整改有显著成效,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附件 1:吉林省农村供水设施维修养护进展情况表
附件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饮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胡瑞峰 0431-84994089
王洪淼 0431-84994080
吉林省水利厅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