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9 09:18: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吉水运管函【2019】22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各县(市)水利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全省大中型水库绿化水平,特别是水源地大中型水库的绿化美化,建设美好乡村,按照水库工程现代化管理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库区绿化美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绿化美化实施方案
各地依据《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绿化美化标准,进一步完善水库库区绿化美化实施方案。未编制绿化美化方案的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在2019年6底前完成,并将水库绿化美化实施方案报省水利厅备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完成水库库区绿化美化方案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
二、进一步开展水库库区绿化美化工作
水库管理单位要在已经开展库区绿化美化基础上,按照编制的水库库区绿化美化方案,结合当地绿化美化标准,积极开展水库库区绿化美化工作。2019年,水源地水库要按照相关标准完成水库库区绿化美化工作,其它水库按照绿化美化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完成剩余大中型水库库区绿化美化方案编制,以及水源地水库的绿化美化工作。已经完成水库绿化美化工作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标准,争取打造绿化美化精品。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水库库区绿化美化工作,坚持尊重自然、保护生态,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振兴,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巩固提升吉林水库生态优势。要按照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及早谋划,尽快实施。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完成水库库区绿化美化工作,保证我省水库库区绿化美化工作圆满完成。
联 系 人:曹占冰
联系电话:0431-84994078
电子邮箱:jlssltjgc@163.com
吉林省水利厅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