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22 14:45: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局,厅直有关单位:
按照我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8年,我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主要是明晰工程产权完成率要达到96%以上,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管理模式探索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管护经费落实要有显著提升。现将2018年第三季度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 改革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9月底,经统计,全省涉及改革的64个县(市、区)已全部出台《改革实施方案》,纳入改革的小型水利工程总数为122442处,工程数量较上上一季度核减6836处。
(一)工程产权明晰情况。共有121140处小型水利工程明晰了工程产权,占总数的96.1%,较上一季度提高2.8%。未完成产权明晰的有长春市绿园区、长春市净月区、长春市汽开区、长春市莲花山区、吉林市昌邑区等5个县(市、区)。
(二)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情况。共有118792处小型水利工程落实了管护主体和责任,占总数的97%,较上一季度提高3.3%。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率低于90%的有长春市净月区、长春市莲花山区、长春市新区、舒兰市、白山市浑江区、白山市江源区、图们市等7个县(市、区),改革进度相对缓慢。
(三)管理模式探索情况。共有37078处工程明确了工程管理模式,占总数的30.3%,其中2873处工程由专门管理机构管理。
(四)管护经费落实情况。各地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250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585万元。64个县(市、区)只有25个县(市、区)落实了管护经费。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抓好年度改革目标落实。目前,个别地方改革进度推进较慢,部分地方个别工程改革进度严重滞后。各地要坚定年度改革目标不动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加快推进改革工作进程,按时完成年度改革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总结经验。我省部分地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入到收尾阶段,各地要在推进改革各个环节的同时,及时梳理和完善改革成果,总结改革经验,并积极准备2019年度改革验收工作。各地要于每季度末20日前改革进展情况表报省水利厅。
联系人:曹占冰
电 话:0431-84994078
附件:1.吉林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进展情况
2.吉林省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3.吉林省小型水闸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4.吉林省中小河流及其堤防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进展情况
5.吉林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6.吉林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7.吉林省小型电站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