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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第三季度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11-22 14:45: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吉水建管〔2018640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局,厅直有关单位:

按照我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8年,我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主要是明晰工程产权完成率要达到96%以上,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管理模式探索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管护经费落实要有显著提升。现将2018年第三季度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 改革进展情况

截至20189月底,经统计,全省涉及改革的64个县(市、区)已全部出台《改革实施方案》,纳入改革的小型水利工程总数为122442处,工程数量较上上一季度核减6836处。

(一)工程产权明晰情况。共有121140处小型水利工程明晰了工程产权,占总数的96.1%,较上一季度提高2.8%。未完成产权明晰的有长春市绿园区、长春市净月区、长春市汽开区、长春市莲花山区、吉林市昌邑区等5个县(市、区)。

(二)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情况。共有118792处小型水利工程落实了管护主体和责任,占总数的97%,较上一季度提高3.3%。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率低于90%的有长春市净月区、长春市莲花山区、长春市新区、舒兰市、白山市浑江区、白山市江源区、图们市等7个县(市、区),改革进度相对缓慢。

(三)管理模式探索情况。共有37078处工程明确了工程管理模式,占总数的30.3%,其中2873处工程由专门管理机构管理。

(四)管护经费落实情况。各地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250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585万元。64个县(市、区)只有25个县(市、区)落实了管护经费。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抓好年度改革目标落实目前,个别地方改革进度推进较慢,部分地方个别工程改革进度严重滞后。各地要坚定年度改革目标不动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加快推进改革工作进程,按时完成年度改革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总结经验。我省部分地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入到收尾阶段,各地要在推进改革各个环节的同时,及时梳理和完善改革成果,总结改革经验,并积极准备2019年度改革验收工作。各地要于每季度末20日前改革进展情况表报省水利厅。

    联系人:曹占冰

  话:0431-84994078

  箱:jlssltjgc@163.com

 

附件:1.吉林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进展情况

      2.吉林省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3.吉林省小型水闸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4.吉林省中小河流及其堤防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进展情况

      5.吉林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6.吉林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7.吉林省小型电站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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