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25 14:27: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吉水渔【2018】580号
各有关县(市、区)水利(水产)局:
2017年农业农村部在全国启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我省于2017年5月18日印发《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进行安排部署,按照要求,农安县等32个县(市、区)应独立编制规划并于2018年11月10日前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实施。2018年12月,农业农村部将对各省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到省政府。按照省水利厅2018年6月26日召开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集中督导会议确定的定期通报要求,现将各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10月23日,全省32个应编制发布规划县(市、区)中,洮南市、梅河口市、镇赉县、蛟河市、通榆县、伊通县、东辽县、辉南县、乾安县、扶余市、珲春市、永吉县、敦化市、榆树市、舒兰市、双阳区等16个县(市、区)已由政府批准发布;通化县、桦甸市、大安市、长岭县、汪清县、德惠市、磐石市等7个县(市)报政府待批;九台区、农安县、集安市等3个县(市、区)已完成征求意见;安图县、靖宇县、公主岭市、前郭县、延吉市、柳河县等6个县(市)尚未完成征求意见,工作滞后。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发布和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定部署的要求,是保障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请各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已上报政府未完成审批的,要抓紧研究批复;已完成征求意见的,要及时上报政府审批;未完成征求意见的,要立即着手征求意见,确保所有县(市、区)在11月10日前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政府发布工作,省里将在11月中旬组织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报省政府。
吉林省水利厅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