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6 10:07: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吉水渔函【2018】89号
各有关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水产)局,厅直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吉水渔〔2018〕202号)要求,省水利厅定于近期对新创建及2018年底前到期的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进行现场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新创建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7家单位(名单附后)。
2.2018年底前到期的20家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附后)。
二、验收要求
1.现场查看、当场评分。
2.对验收合格的新创建和2018年底前到期的第八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进行汇总,填报《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评分表(2018年版)》(附件1,正反面打印,每个养殖单位两份,加盖养殖单位公章)、分新创建和2018年底前到期填报《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加盖养殖单位公章)。
三、验收方式及时间
省水利厅组成四个验收组,验收工作于10月17日前结束,各组于10月18日之前将信息汇总表和验收评分表上报厅渔业局。
第一组:省水产科学研究院,负责长春、辽源、公主岭
组 长:高春山 成 员: 李海波 李 刚
第二组: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吉林市、通化、白山
组 长:楚国生 成员: 赵 波 黄 福
第三组: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负责白城市、松原市。
组 长:焦永发 成员: 肖风祥 韩靖伟
第四组:省渔业局,负责延边州、长白山管委会
组 长:刘 革 成 员: 赵 波 李海波
具体抽查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市(州)、县(市)要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按照时间安排做好准备工作,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验收组要认真负责,做到验收到位、指导到位。同时在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轻车简行,客观、公正地开展验收工作。
联 系 人 赵波
联系电话:0431— 84994233
附件:1.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评分表(2018年版)
2.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基本信息汇总表
3.2018年到期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
4.新创建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基本信息汇总表
吉林省水利厅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