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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立即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再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8-09-05 15:12: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吉水安管20121266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水产)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水利部《关于立即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再检查的通知》(水明发〔201235)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中铁十八局引汉济渭工程项目部生活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火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注重预防,强化整改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病险水库、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文测验和后勤服务等实际,深入开展以防火、防爆、安全用电为重点的安全检查。要严格排查施工区、办公区、重点实验室、生活区、人员密集区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事故隐患。同时,各地、各单位要将本次水利安全生产检查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将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之中。

三、广泛宣传,群防群治

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对自查整改和督促检查走过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严重、安全事故多发的单位要予以曝光。要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促进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再检查落实情况于2012118日前报送省水利厅。

 

 

 

 

                          吉林省水利厅

                            20121018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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