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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水产)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水利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12〕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提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到位,有效防范全省水利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季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水库大坝、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文测验和重点实验室等领域的监督检查。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要求、责任和内容,在2月底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切实加强水利应急管理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它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它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要给予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各地、各单位请于3月10日之前将《通知》具体落实情况报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将于3月中旬开始对各地、各单位进行抽查。
吉林省水利厅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