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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安管〔2010〕252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水产)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政办明电〔2010〕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和《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通知》(吉水安管〔2010〕)131号)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水利厅
201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