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06 10:10: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吉河办函〔2018〕16号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办发〔2017〕16号)精神,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作为具体的办事机构,负责牵头协调、具体组织等工作,做好河长制湖长制任务及河长湖长交办事项的分办、督办等。自我省全面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相关公文报送都以纸质文件运转,影响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特别是随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深入推进,向省政府报送文件及向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发文的次数会越来越多,拟申请在省水利厅增设一个文件报送、接收及发放终端(单独配置电脑及打印机)。
特此致函,请予支持。
联 系 人:张伟平 联系电话13578927776
附件: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名单
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
1.省委组织部
2.省委宣传部
3.省发改委
4.省教育厅
5.省工信厅
6.省公安厅
7.省财政厅
8.省国土资源厅
9.省环保厅
10.省住建厅
11.省交通运输厅
12.省水利厅
13.省农委
14.省卫生计生委
15.省审计厅
16.省林业厅
17.省政府法制办
18.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19.省畜牧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