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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河办函〔2017〕6号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要求,省河长制办公室起草了《吉林省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已征求了各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意见,通过了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2017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拟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按程序,现申请你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特此致函。
联系人:宋修状
电话:(0431)85360023 13134470060
传真:(0431)85360853
附件: 1.吉林省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
2.吉林省河长制信息报送及共享制度
3.吉林省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
4.吉林省河长制督办督察制度
5.吉林省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
6.吉林省河长制工作省级验收制度
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