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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04 11:01: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吉水建管函〔201835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8385号),国家防指和省防指相继召开了水库安全度汛工作视频会议,重点对今年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和度汛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我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度汛安全,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强化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各地落实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初步形成了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负总责,水库主管部门(或产权所有者)承担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职责,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具体负责小型水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工程维护的安全管理体系。各地水利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将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汛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监督指导,对各类安全人员有变化的,要及时做好调整,明确各类责任人职责,建立起安全检查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

二、进一步做好小型水库工程安全隐患排查

2017年底,全省开展了一次冬季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小型水库共排查出隐患539项,占比89%。各地要在此基础上,再细排查,排查重点为:2017年汛期出现险情的小型水库,是否及时开展了水毁修复,隐患是否消除;近几年实施过除险加固的小型水库,是否完成了验收,病险是否解决;列入灾后薄弱环节的病险小型水库,是否制定了应急度汛方案,措施是否有效。各地要加强领导,明确排查和整改责任,切实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建立隐患问题排查和整改记录,做到实查真改,逐个销号,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三、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

近年来,国家和省里开展了多批次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我省的小型水库病险状况也得到有效改善,但从2017年年底国家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调查情况看,我省还有个别水库虽已完成除险加固,但多年来一直未开展工程验收,问题较为突出,对水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管理带来了影响,这些病险水库务必要在今年年底完成验收工作。目前,全省还有132座水库纳入国家灾后水利薄弱环节规划中,这些水库更是当前水库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已列入2017年加固计划的8座水库,要加快做好建设工程收尾,及时开展工程蓄水验收和政府验收。列入2018年加固计划的35座小型病险水库,要尽快招标,及早开工,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要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好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建设安全,确保年底前完成国家规定的完成80%的投资计划任务。列入2019年加固计划的80多座小型病险水库,各有关水利局、设计单位还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初步设计报告》修改进度,及时完成项目批复,同时还要加大对上述水库病险部位的巡视检查,配备必要的抢险人员和物质,提高应急处置力,要制定降低水位等限制运行措施,有重大险情的应做好空库迎汛。

四、加强小型水库的运行管护

目前,我省各地正在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从《吉林省水利厅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吉林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通报》(吉水建管﹝2018170号)看,小型水库逐库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的比例为93.9%,明确工程管护模式的比例仅为48%,与我省今年既定的目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各地一定要抓紧研究未完成改革任务的具体情况,加大改革力度,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尽快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良性运行机制。水行政主管部门还要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水库管理单位(业主)应落实好水库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值班值守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做好工程安全检查记录,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

为及时掌握当前全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现状,2018620日前,请各地将小型水库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填报后,及时报送省水利厅。

联 系 人:曹占冰    0431-84994078

电子邮箱:jlssltjgc@163.com

 

附件:小型水库大坝基本情况调查表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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