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6 09:18: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吉水保〔2018〕180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水利局,各县(市、区)水利局:
为扎实推进“调查研究、狠抓落实、拼搏奋斗年”活动开展,全面掌握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治理、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基层水土保持工作站基本情况,找准新时期水土保持保持工作定位,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和《吉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任务落实,现将开展水土保持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摸清当前水土保持工作站机构设立、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等基本情况,掌握各地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现状及未来需求,全面了解《吉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结合地方实际研究提出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内容
(一)目前水土保持机构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内容为:单位性质、人员数量、结构、办公场所等现状情况。
(二)落实《吉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主要任务和本级水土保持规划进展情况。调研内容为:资金落实、规划编制、报请审批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实施等情况。
(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等情况。调研内容为:项目实施进度、预计绩效目标任务、中央投资计划完成和“图班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
(四)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调研内容为:宣传经费投入、宣传形式、效果,水土保持进党校、进中小学情况等。
(五)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配套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内容为:出台的适合本地相关的制度、文件。
(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情况。调研内容为:审批范围、流程,审批是否规范。
(七)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情况。调研内容为: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收情况,实际收缴情况及支出情况及需要说明的情况。
(八)水土保持能力县建设情况。调研内容为:水土保持能力县建设进展情况,各项建设内容完善情况,监督执法能力提升情况,存在的问题,完成时限。
(九)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调研内容为: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管理、检查情况(包括下达整改意见、处罚情况)。
(十)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现状及运行情况。调研内容为:人员经费与观测情况;监测设备与运行;监测设施与运行;建议与意见。
(十一)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及运行情况。调研内容为:园区基础条件、基本功能、扩展功能、运行管理情况。
三、调研时间和组织形式
调研方式:本次调研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调研时间:调研活动贯穿全年,结合调研内容分阶段展开。
第一阶段:2018年4月30日前,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区)水利局准备调研汇报材料和调研表,并在调研组实地开展调研工作时交由调研组组长;
第二阶段:2018年5月至12月,调研组分组开展调研;
第三阶段:2018年8月31日前,调研组形成第一阶段调研报告;
第四阶段:2018年9月30日前;省水土保持局各科(室)分别形成提升全省基层水土保持治理(监督、监测、技术推广)能力的调研报告;
第五阶段:2018年10月至12月,形成提升基层水土保持工作能力的调研报告。
调研分组:调研组由省水土保持局1名领导带队,1-2名科长和市(州)水保站有关人员组成。
第一组:组长张超英,成员为水保局科长和市(州)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负责吉林、通化、白山、延边地区、长白山管委会;
第二组:组长李绒萱,成员为水保局科长和市(州)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负责长春、辽源、四平、白城、松原地区。
调研实行组长负责制,调研组组长负责日程安排、调研汇报等有关工作,并在调研结束后及时形成调研报告。
四、有关要求
此次工作调研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保证各地汇报材料质量;实事求是,认真客观填写完成调研表。同时,总结各地水土保持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水土保持工作对策和建议。调研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请各地于5月31日前将汇报材料和第一阶段调研表以正式文件报送省水土保持局,同时将汇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lsbjbgs@126.com邮箱,调研表按照上报时间分别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秀静
联系电话:0431-85338058 传真:0431-85303870
附件:1.调研报告提纲
2.调研表
吉林省水利厅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