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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吉林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4-24 10:31: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吉水建管〔2018170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局,厅直有关单位:

    按照我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我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主要是明晰工程产权完成率要达到96%以上,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管理模式探索完成率要到到90%以上,管护经费落实要有显著提升。为确保改革工作按计划推进,近期,省水利厅对全省第一季度改革情况进行调度,现将我省2018年第一季度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 改革进展情况

截至20183月底,经统计,全省涉及改革的65个县(市、区)已全部出台《改革实施方案》,纳入改革的小型水利工程总数为135172处,工程数量较上一年核减123处。

(一)工程产权明晰情况。共有129436处小型水利工程明晰了工程产权,占总数的95.8%。未完成产权明晰的有长春市朝阳区、长春市汽开区、吉林市经开区、通化市东昌区、柳河县、松原市宁江区等6个县(市、区)。

(二)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情况。共有120571处小型水利工程落实了管护主体和责任,占总数的89.2%。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率低于50%的有长春市净月区、长春市莲花山区、吉林市昌邑区、吉林市龙潭区、吉林市经开区、舒兰市、四平市新开区、东辽县、通化市东昌区、柳河县、白山市江源区、临江市、镇赉县、洮南市、龙井市、梅河口市等16个县(市、区),改革进度相对缓慢。

(三)管理模式探索情况。共有102221处工程明确了工程管理模式,占总数的75.6%,其中5064处工程由专门管理机构管理。

(四)管护经费落实情况。各地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199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723万元。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明确年度改革工作计划目前,我省大部分地方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进步,但进度不平衡的现象仍较为突出,个别地方改革总体进度缓慢,部分地方个别工程改革进度严重滞后。各地要根据全省改革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制定好本地2018年小水改革实施计划,明确组织领导、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加快推进改革进程。

(二)继续抓好改革工作落实。一些地方前期基础工作滞后,在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等方面还未达到上一年的改革目标要求。各地要按照本地2018年小水改革实施计划,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改革的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等,抓好改革工作落实,完成好今年的改革任务。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总结经验。我省部分地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入到收尾阶段,各地要在推进改革各个环节的同时,及时梳理和完善改革成果,总结改革经验。条件成熟的地方,积极准备改革验收工作。

(四)继续加大督导检查。我省小水改革工作已进入到关键攻坚期,能否完成今年改革任务目标,直接关系到全省小水改革任务能否按时完成。针对改革进展相对滞后的地方,结合各地改革工作实际情况,省水利厅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并就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各地要于2018510日前将今年改革实施计划和改革进展情况表报省水利厅。

    联系人:曹占冰

  话:0431-84994078

  箱:jlssltjgc@163.com

 

附件:1.吉林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进展情况

      2.吉林省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3.吉林省小型水闸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4.吉林省中小河流及其堤防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进展情况

      5.吉林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6.吉林省小型电站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7.吉林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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