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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延续吉林市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供水厂官地供水车间取水许可证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18-04-11 15:56: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吉林市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市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供水厂官地供水车间取水许可证延续的请示》(吉水股字〔201710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延续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证书编号:取水(吉)字〔2008〕第17号),并委托吉林市水利局为你单位日常取用水的监督管理机关。

吉林市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供水厂官地供水车间取水水源为牤牛河地表水,为新吉林、山前街、泡子沿等地区提供日常生活和生产用水,年取水量511万立方米,取水地点位于吉林市官地村牤牛河下游左岸。项目产生的废污水退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最后进入吉化污水处理厂。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129-2022128日,请你单位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书。

联系人:井    0431-84994067  84994066(传真)

 

                                吉林省水利厅

                           201842

  (此件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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