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28 10:21: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吉水建管函〔2018〕15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按照水库工程现代化管理要求,进一步绿化美化大中型水库库区。现就全省大中型水库库区绿化美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水库库区绿化美化规划方案
水库管理单位要积极主动谋划,在已经开展的库区绿化美化的基础上,要依据《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的规定,结合当地绿化美化标准,及时完成水库库区绿化美化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完成水库库区绿化美化方案编制工作。2018年8底,全省大中型水库要完成水库库区绿化美化规划方案编制工作。2018年8月20日前,各地将水库绿化美化规划方案报省水利厅备案。
二、水库库区绿化美化工作实施
一、第一阶段。2020年底,各地大型水库和50%的中型水库要完成水库库区绿化美化工作。各地要按照完成的比例标准,积极主动谋划,多方筹措经费,高标准完成水库库区绿化美化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2年底,全省大中型水库要全部完成绿化美化工作。前期完成的水库要进一步提高标准,争取打造绿化精品。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完成水库库区绿化美化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水库库区绿化工作,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振兴,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巩固提升吉林生态优势。按照2018年、2020年、2022年三个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及早谋划,尽快实施,保证我省水库库区绿化美化工作圆满完成。
联 系 人:曹占冰
联系电话:0431-84994078
电子邮箱:jlssltjgc@163.com
吉林省水利厅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