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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2-12 14:58: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水产)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的通知》(吉安委办〔20189号)要求,现将全省水利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2日起至331日,覆盖春节、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

二、主要内容

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2017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治理情况集中开展一次暗查暗访。同时拓展暗查暗访范围:

(一)省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春节期间继续施工和运营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留守人员和水利运营单位等重点领域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情况。供水、供电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本地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阶段性、季节性、突出性问题。

三、责任分工

(一)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属地安全生产工作全覆盖暗查暗访。

(二)各市(州)对所属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企业进行暗查暗访。

(三)省水利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省水利系统重点领域进行暗查暗访抽查。

(四)省水利厅适时对各地、各单位进行暗查暗访督察。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暗查暗访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认真组织,抽调精干力量,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正确处理好暗查暗访和日常工作关系,制定具体可靠的工作方案,细化内容,增强工作针对性、提高工作自觉性。

(二)立查立改。对暗查暗访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隐患和问题整改不力的、拒不整改的企业和单位,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对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完善措施,落实责任。

(三)敢于担当。按照“三定”方案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条例确定的职责分工,全面抓好本地区水利行业暗查暗访工作,扫除死角,不留盲区。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秉公执法、公正公开,不搞变通,不怕触及矛盾和问题,真正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四)突出重点。对2017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级政府考核和本地区、本单位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逐一核查,从严查处,追究责任,确保所有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五)严守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委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规定,坚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禁跑风透气,严禁吃拿卡要,严禁蜻蜓点水,切实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确保暗查暗访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属各单位于201842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暗查暗访工作总结报省水利厅。

联系人:迟 

联系电话:043184994133

        真:043184994132

   

                                 吉林省水利厅

                                 2018212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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