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26 09:35: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局: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函〔2017〕1688号)精神,我厅计划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验收工作是对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成效的全面检验,同时也是巩固建设成果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措施。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验收工作的重要性,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验收工作。县级要做好自评工作,市级要做好审核验收,省级要做好核查验收,通过三级层层把关,确保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抓实抓好。
二、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省级制定的工作方案抓好验收工作,形成逐级报送、逐级把关的工作格局,确保验收程序周密完备、验收工作严肃认真、验收结果真实可信。
三、保证验收时限,如期完成任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次验收工作时段进行,强化工作组织和工作落实,及时有效完成验收任务。验收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及时反映和研究解决,确保3月10日前全省验收工作全面完成。
联系人:
省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局 于鹏
联系电话:0431—87899308 邮箱:jlnsj806@126.com
附件:吉林省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方案
吉林省水利厅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