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抽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7-16 11:07: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和《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水建设函〔2021〕1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6月,我厅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对随机抽取的7家检测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抽取结果为:

(一)随机抽取的检测单位

1、吉林省国建工程检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2、吉林省诚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3、延边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地质勘察岩土工程院

4、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5、吉林省中挥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6、吉林省睿诚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7、吉林精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二)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和质量检测专家

张绍武  省水利厅       (执法编号:S00150003)

谢洪涛省水利厅       (执法编号:S00150223)

张丽梅 吉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刘文春 吉林省铭洋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高工)

长春市新立城水库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

二、检查情况

检查组重点对被抽取质量检测单位的人员、市场行为、合同执行情况、检测标准执行情况、检测设备运行状况、检测报告规范性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及转包、违规分包检测业务、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各检测单位能够基本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检测活动。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化学试剂无供应商合格评价;仪器设备无合格标识;试验记录结论与试验不符、试验编号不明确;液压试验机检定后未进行确认;细骨料未放置标识;混凝土抗渗试验没有密封;委托样品无留样标识、未标明品种名称等。

三、下步要求

请各有关被检单位,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和《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省水利厅。

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省水利厅将适时进行抽查,确保我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执业规范,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供保障。

联系人:谢洪涛   0431-84994076

    

件:吉林省水利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吉林省水利厅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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