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政法函〔2021〕52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水利建设的重要作用,推进依法管水、依法治水、依法兴水,省水利厅决定面向全省水利系统和全社会公开征集水利法律政策研究、水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专家,组建全省水利法治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人才库入选范围
全省水利系统、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中,从事涉水法律教学、水利法律政策研究、水利法律咨询服务、水行政执法等领域的专家。
二、专家人才库入选标准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或水利相关领域的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水利行政执法、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教学、科研、法律实务、行政执法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从事水利法律政策研究类专家,为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教师、研究人员的,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8年以上工作经历;为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8年以上工作经历,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法律事务;为水利系统行政管理人员的,应当具有8年以上执法管理岗位经历,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理论水平,参与过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或者主持过重要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四)从事水行政执法类专家,应当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具有8年以上水行政执法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执法实践经验和行政执法能力,主办过具有一定影响的水事违法案件,且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被撤销、变更或败诉等情况。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者行业处分。
(六)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
(一)采用信函寄送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二)申报实行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的原则,需如实、准确填写《吉林省水利厅法治专家人才库推荐表》,并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盖章后报送。
(三)报名者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律师执业证书等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或电子件。
四、遴选方式和程序
省水利厅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水利、法律等相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比例等因素,确定拟入选吉林省水利厅法治专家库人员名单,并通过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水利厅将正式向社会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建立水利法治专家库。
五、其他事宜
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要求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进入专家库后被发现的,将直接清出专家库,永不录用。
联 系 人:姜兴昱 张楷健
联系电话:0431-84994063
电子邮箱:576670846@qq.com
邮 编:130000
邮寄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726号(吉林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
附件:吉林省水利厅法治专家库推荐表
吉林省水利厅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