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库移民管理局2021年水库移民稽察审计工作计划
时间:2021-10-19 13:0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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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移民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化管理移民工作。根据水利部《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移民〔2019〕400号)《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水移民〔2019〕365号)和省水利厅《吉林省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将2021年水库移民稽察审计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稽察审计对象和范围
对永吉县、磐石市、梨树县、伊通县、通榆县、延吉市6个市、县(市、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2018-2020年)进行常规稽察审计,对集安市望江楼长川水电站、安图县大兴川水电站、安图县长兴水利枢纽3个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察审计。
二、稽察审计内容
(一)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稽察审计内容。
市、县(市、区)水库移民机构主体责任、配套文件、人口核定、后期扶持规划、年度计划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及问题整改等内容。
(二)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使用情况稽察审计内容。
市、县(市、区)水库移民实施机构主体责任、管理体制、配套文件、实物调查、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和审批(审核)、移民安置协议、规划实施管理、年度计划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移民验收、档案管理、监督评估或移民综合监理和问题整改等内容。
三、稽察审计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问题核实、形成初稿、交换意见、形成稽察审计报告、印发稽察审计意见及建议。
四、稽察审计时间
拟定于2021年4月开始,12月上旬结束。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打 印][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