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我省辽河流域污染防治重要批示精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1日审议通过《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并于2019年8月5日发布、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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