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厅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整改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8-26 1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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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资〔2019241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水利部门职责,制定了《吉林省水利厅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2019年第5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水利厅

                                2019821

吉林省水利厅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水利厅督察整改工作取得成效,根据《吉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自觉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有力推进“一河一湖”生态治理、实施河湖长制等工作的重大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切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打造美丽中国吉林样板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分类处理。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五个不放过”的整改要求,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厅的6项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逐一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明确整改目标,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注重整改实效,实行销号制度,能够立即解决的,立整立改,长期坚持;确需长期整改的,制定计划,分步实施,持续发力,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统筹兼顾,系统推进。

本整改方案是《吉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涉及水利整改任务的细化,也是《吉林省水利厅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补充完善,坚持三个方案同步实施,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持续巩固提升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坚持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成因,深挖问题根源,对症下药,确保反馈问题一抓到底、及时见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深学细悟、提高站位;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厘清责任、跟踪问效;对工程建设不到位的问题,要抢抓工期,强化保障。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大同类问题排查力度。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河湖长制,持续完善考核机制。紧盯长白山违建高尔夫球场及别墅问题后续整改、“两河一湖”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

三、主要目标

继续抓好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以最严标准、最实举措、最短时限,高质量完成本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全厅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牢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水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提升,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补充完善并进一步落实《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到20197月前,省级河湖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到202012月底前基本完成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四、主要措施

对照《吉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涉及水利的内容,立足水利厅职责,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确定整改时限。

(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1.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媒体,专题宣传水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生态环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加大水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八观”,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三期叠加”的战略判断,自觉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深刻反思、深入研究、真正整改落实。

2.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秦岭、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教训,坚持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或厅长专题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水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回头看”整改工作,逐一研究真正能够推动问题解决的实际举措。厅领导继续履行包保责任,在推进水利厅整改工作落实的同时,加强对各地指导、督促、服务和保障,推动“两规划一方案”有序推进。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县市,及时进行约谈。重点治理并严肃查处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不自觉、不坚决、不到位,敷衍口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推诿扯皮等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推进辽河治污。

1.补充完善《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20198月底前,认真梳理《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中清河行动等水利工作任务中存在的时效性、可操作性差等问题,结合实施一年来的工作实际,提出完善建议。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和各项工作责任。

2.提出《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中清河行动等水利相关任务清单、工作实效及具体时间节点修订建议,并按照新修订《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力推动。加强对“两方案一规划”水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各地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政策性和技术性等问题,加强指导和服务,帮助地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并达到预期目标。

(三)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1.根据批准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规划(方案),指导市、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加快推进达标建设工作,确保在202012月底前基本完成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2.202012月底前,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持续开展巡查暗访,建立问题清单,实行点对点的督查督办,督促各地进一步履行水源地监管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整改一处、销号一处。

3.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夯实日常监管管理责任,提升整改工作效果,扭转被动局面。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水利厅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继续实行厅领导包保和整改工作进展定期报送制度,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和跟踪督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整改方案具体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的主体责任,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加强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

(三)强化督办调度机制。

按照督察整改工作调度机制,强化调度、通报和督办。各牵头处室(单位)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的整改主体责任,定期及时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采用清单管理,专项盯办,及时跟进整改工作进展。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报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回头看等措施,扎实推进督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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