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林水务局,各县(市)水利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小型水利工程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提升验收效率,确保小型水利工程验收工作质量。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水建设〔2022〕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水利厅起草了《吉林省小型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第一次征求收集的反馈意见,整理形成了《吉林省小型水利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再次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和专家将意见建议于2024年5月19日前盖章扫描后发送至jlssltjsc@163.com电子邮箱,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王洋 李永梅
联系电话:0431—84994092 0431—85311033
附件:1.《吉林省小型水利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3.《编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