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我省水利投资规模大幅增加、项目建设任务较重的一年,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招标投标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形势,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动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为工程及早开工、加快建设奠定基础,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谋划,及早开展招标准备工作
(一)各地要及早梳理全年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组织项目法人单位在设计文件已批复、建设资金已经列入年度计划的情况下,及早安排审定招标控制价,划分工程标段,确定投标人资格,做好各项招标准备工作。
(二)各市(州)水利(水务)局负责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处室、人员要提前介入,掌握本地区年度工程建设计划,指导辖区县(市、区)水利部门做好时间安排,督促项目招标人提早完成招标备案,确保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在5月20日前完成施工招标,按期开工建设。
二、多措并举,保障招标投标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2024年水利招投标项目多、时间集中的实际情况,开辟招投标“绿色通道”,提前落实人员、场地,全天候开展招投标受理、组织、审核工作。
(四)在3月至5月间,如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场所无法满足水利项目招标需要,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组织到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也可提前一周向省水利厅提出申请,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
(五)各县(市、区)相同工程类别、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同一项目法人组织实施的项目,可以县(市、区)为单位打捆进行招标。
三、信息引领,推进远程异地评标
(六)各市(州)要继续推进远程异地评标,2024年应选取1-2个项目作为试点,与省里或其他市(州)合作,设置主场、副场,分别选取评标专家,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实现全省优质评审专家资源跨地域共享,推动水利招投标活动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开展。
各地要及时化解招投标工作中的问题,并总结经验做法,与省水利厅做好沟通和反馈。
联系人:张绍武 电话:0431-84994093
田 野 0431-85393998
吉林省水利厅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