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吉林省水利厅制定了《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并决定按照“提升”“巩固”“总结”三个阶段进度安排,开展为期三年的质量提升行动,稳妥有序高效推进,努力推动全省水利工程质量迈上新台阶。为更好地落实行动部署、传播信息、展示成效、促进交流、汇聚力量、改进工作,吉林省水利厅建设与质量管理工作专班从2023年3月起编印《简报》,现就约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简报设置
简报分为“本期要闻”“部门行动”“地方动态”三个部分,其中“地方动态”重点反映各地各单位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工作任务的思路举措、困难问题、对策建议、思考启示,尤其是有特色的举措、有创新的经验、有价值的建议、有见地的观点。
二、稿件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在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开展期间,围绕简报内容需求,认真搜集和整理材料,及时提供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抓准问题,有的放矢。稿件应围绕水利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反映那些最重要、最典型、最新鲜、最为群众关心、最需要引起注意的事项编报。
2.材料准确,内容真实。稿件将印发至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内容必须保证绝对真实、准确,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供稿单位负责。
3.简明扼要,一目了然。稿件尽量详实具体,说理透彻,内容充实,文字精练,且用尽可能少的文字说清楚必须说明的内容,字数控制在300—500字。
4.按期报送,及时有效。请各地按照《约稿计划安排》(附件)按期提供稿件,有需要提前报道的事项,当地可提前预约供稿。
联系人:李永梅、吴柏奇
联系电话:0431-85311033,0431-89611755
报送邮箱:123888418@qq.com
附件:《约稿计划安排》
吉林省水利厅建设与质量管理工作专班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