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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及近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9 17:04:00
来源:

吉水监督函〔202029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各县(市)水利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及近期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927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的全国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安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及水利部关于加强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吉林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将做好节日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水利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领导,强化监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水利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今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时间长、假期集中、疫情防控和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吉林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安全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及时排查水利工程的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同时,以水利勘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文监测、防火防爆和危险化学品等为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自查自纠,集中打击整治,完善制度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稳定。

    三、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监管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各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尤其是水毁工程,要设置警示标识,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疏忽大意发生安全事故。要加强对围堰、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脚手架、临边洞口、施工用电和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强化对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保证生产、生活正常秩序;进一步落实各试验检测室(所)和大型实验设备使用以及有毒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防止丢失、泄露;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油库、锅炉、压力容器、仓库等危险区域以及培训中心、办公场所、集体宿舍、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以消防安全和秋季森林防火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电器设备,清理安全通道,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和超速超载、酒后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加强水利系统所属餐厅、职工食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安全生产信息员要明确到位,各项整治报表和发现的隐患应及时录入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上报要准确及时,确实发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作用。

    六、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防范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中秋节”“国庆节”应急值守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发生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迅速上报情况。

 

吉林省水利厅

20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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