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吉林省美丽河湖评定结果的通报
时间:2021-06-09 09:07: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吉河办〔2021〕29号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梅河口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
按照《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美丽河湖评定细则(试行)》(吉河办〔2020〕28号)要求,省河长办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经过前期审查、专家初审、现场评价、公众参与、会议审定、网上公示、领导审定等环节,并经省总河长会议审议通过,从30个申报河湖中评选出了5个2020年度吉林省“美丽河湖”,分别为:长白山天池、松花江吉林市城区段、镇赉县南湖、伊通河伊通县城区段和辉南县龙湾湖群。
特此通报。
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打 印][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