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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尽律师职责 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0-06-16 11:33:00 来源: 字体显示:  

在吉林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落实‘三抓’部署 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活动和“守护白山松水 法律服务在行动”专项行动中,吉林江城律师事务所李全胜主任带领全所律师积极响应号召,为吉林市松花湖水资源治理和温德河水生态治理等大型环保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践行律师社会责任,还松花湖自然天成

松花湖是吉林省最大的淡水湖,是重要的渔业产区和水生物种质资源库。但长期以来,掠夺式恶性捕捞严重破坏了松花湖鱼类生态环境。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将松花湖拦网养殖问题定为案件,吉林市人民政府将其列为重点督办和推进案件之一。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渔业资源整合期间松花湖水域拦网拆除补偿及信访维稳工作。李主任组织所内多名律师建立专门的律师服务团队,乘坐小渔船先后20余次深入松花湖水域进行走访评估,与10余名拦网业主沟通整改补偿事宜。为防范松花湖水资源治理项目研究征收方案和实施细则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根据多年来担任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经验,向松花湖管委会领导提出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的建议。松花湖管委会采纳了意见,邀请水利专家、渔业专家及行政法法学专家等,及时召开专家论证会,履行政府重大决策程序,保证了征收工作的科学、高效、有序开展。在前期大量准备工作基础上,律师服务团队在松花湖管委会连续10余天坐班办公,梳理法律法规,审查合同及材料近300余份,向松花湖管委会提出了数10条法律意见,均被松花湖管委会采纳,为松花湖渔业资源整合项目提供专门的法律服务。

为保证吉林市能够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期限在20181031日前完成拦江网的拆除和松花湖渔业资源整合工作,法律服务团队随管委会负责同志到吉林市所辖各个水域开展工作,以船为家,吃住在船上,为征收拆除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并协助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对法律意识淡薄的拦网业主耐心提供法律咨询,宣讲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对于态度坚决、抗拒拆除拦网的业主,主动陪同松花湖管委会领导深入业主家中,坐炕头,拉家常,讲法律,讲政策,化解社会矛盾。经过近一年不懈奋战,截至20181031日签订《松花湖拦网水域租赁经营合同终止合同》上百份,圆满完成松花湖主江及其他水域109个湖上拦网拆除工作。

二、实现律师社会价值,助力温德河流域治理

温德河水生态治理工程是吉林市又一重大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按吉林市司法局“123”工程活动指挥部部署,律师服务团队主动到负责温德河水生态治理工程单位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对接,询问了解所需要法律服务事项。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同意提出“所管辖学校违法抽取地下水处理问题”。该学校因未接自来水,通过抽取地下水维持日常使用,现已对其做出了处罚决定并作出了整改通知,该学校接受处罚并承诺整改,但由于存在工期与学期冲突问题,申请延期整改。在经过初步研判后,律师服务团队首先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如该学校逾期整改,应依法履行司法程序,以防止行政及法律风险。同时处于社会稳定考虑,建议履行司法程序的过程需要相对较长时间,在此期间该学校可在放假期间完成自来水改造工程,不会对正常学校教学工作产生影响。对于收取水费问题,因处于行政处罚期且该学校现在取水行为依然不合法,建议不应收取,可对超出行政处罚范围的部分进行处罚。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充分采纳了律师服务团队的法律意见并予以施行,促使该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避免了将由此而引发的社会影响。律师服务团队先后又多次为温德河水生态治理工程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确保了温德河水生态治理工程顺利实施。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及社会各界对律师服务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精神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三、履行律师社会义务,为环保法制建设添砖加瓦

多年来,李全胜在担任舒兰市政府、松花湖管委会等政府和机关法律顾问期间,发挥专业强项,主动作为,协助政府机关制定各类涉及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的规范性文件40余份。参加各级政府常务会议达30余次,为政府提供各类专业法律意见500余条。江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应邀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体检,开展法律法规适用梳理工作。由吉林市人民政府指派,在吉林市政务大厅定期坐班,接待吉林市环保部门相关的来访,仅2018年就接待来访群众、单位100余人次,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20余条。(来源:吉林省河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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