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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发布总河长令全面巩固“清四乱”成果 全面管控入河排污口

时间:2020-04-23 09:15:00 来源: 字体显示:  

近日,长春市发布2020年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全面巩固2018年至2019年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全面管控入河排污口,做好日常巡护监管工作,坚决防止河湖“四乱”问题出现反弹。 

一是全面清除规模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民堤。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按照已批复的河湖岸线,全面清理规模以上河湖(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自然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民堤、矮围等,于202061日前全面清理完毕并恢复至原状高程。

二是全面禁止在规模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高杆作物。自总河长令印发之日起,全市规模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内全面禁止种植玉米、高粱、向日葵等高杆作物。对基本农田,只允许种植矮杆作物,严禁种植高杆作物;对农户第二轮承包耕地,制定计划,逐步实现退耕,继续种植的严禁种植高杆作物;对开荒地(即除基本农田和农户第二轮承包耕地之外的土地),严禁种植任何作物,全部还草还湿。

三是全面管控入河排污口。各级河长应加大巡河力度,对现有直排、未按期完成整治及新发现的排污口及时按“属地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原则协调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处理解决。(来源: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打 印][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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