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时间:2017-10-18 13:3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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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辽源市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总结“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对下步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市委书记吴兰、市长王立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以对人民、对辽源市未来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推行“河长制”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河长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在一系列破坏环境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做到认识上再提高、问题上再梳理、任务上再明确、机制上再完善、责任上再落实,把辽源的山水变成惠及百姓的金山银水。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河长制”既是一项长期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重点突破,实现标本兼治。当前,要尽快做好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问题整改以及在开展环保问题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台账,确保整改结果经受住“回头看”检验,各县(区)、各部门要打好对当前秸秆废物、秋菜垃圾处理的主动仗,对存在和可能发生的污染问题进行一次回头查、回头看、再梳理,特别要防止生产生活上的“习惯性”污染、“方便性”污染回潮、反弹和泛滥。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对标、对表,实施“一河一档”“一河一图”,抓紧编制“一河一策”,当前,要高标准制定好河湖治理与保护综合规划,加强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好河道的水域岸线管理。
会议要求,要建立制度,规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落实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的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开展河湖常态化日常监管巡查。要不断探索各职能部门综合执法形式,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做到“三个到位”,责任传导要到位,充分发挥好领导职能,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治水工作格局;督导考核要到位,建立“河长制”督办督查制度,明确任务办理时限、质量要求、考核指标,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宣传引导要到位,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各级河长要发挥好领导牵头拿总的作用,当好“河长制”工作的指挥员、监督员、宣传员,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及时把成功经验在全市推广,打赢秋冬环境整治保卫战。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巩固现有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各级河长要继续以责任落实促进工作落实,建立务实高效地推进机制,敢抓、敢管、敢担当,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抓紧完善“河长制”制度体系,积极采纳各方面意见,真正用制度管长远、用制度促落实,为“河长制”工作落实提供制度保障。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秋冬两季河流污染问题高发的特殊时期,拿出攻坚态度,集中力量开展河道垃圾整治、沿河两岸厕所拆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打击河道采砂和河道绿化五项整治行动。要加快建立河流水质监测体系,对河流设置考核断面、背景断面、对照断面、控制断面、削减断面,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要继续推进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做实做好现有项目,包装争取新项目,力争尽快落地建设,发挥治理效用。要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计划,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因地制宜、精准施用,不断降低农业面源污染。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县(区)和部门间协调配合,保持信息和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专项督查和绩效考核,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单位,严格问责追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高效开展。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打 印][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