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职能〗 〖发展概况〗 〖政务公开〗 〖新闻频道〗 〖地方水利〗 〖政策法规〗 〖厅直属单位〗 〖专题区〗
 

吉林省全面落实水库安全度汛措施

 
 
 

  4月25日,国家防总召开了2008年全国水库安全度汛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吉林省防指立即部署,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谢万库同志对如何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级防指全面落实水库安全度汛措施,切实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主要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一是落实水库安全责任制。各水库要进一步明确防汛行政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同时,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公布防洪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修订完善水库控制运用计划、防洪抢险预案和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各项预案要在汛前完成审批工作,报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建工程要兼顾考虑防洪和施工的需要。

  三是对影响水库度汛的隐患逐一检查,落实处理方案。一时难以处理的,要落实应急预案,降低水位运行,确保安全。跨汛期施工的除险加固水库的管理单位,要落实水库施工围堰等临时工程的度汛措施和应急抢险方案。要备足抢险物资,以备急需。

  四是落实水库防汛抢险队伍、防汛专家组、防汛抢险物资,做好度汛准备。防汛抢险队伍、防汛专家组,关键时刻要发挥作用,防汛物资一定要储备到水库现场,必要时开展水库防洪演练。

  五是对水库所有闸门启闭设施、供电设备、通讯报警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是在主汛期到来之前,按照调度权限,各级防指对水库安全度汛工作进行一次再检查、再落实。对防汛准备工作不到位的坚决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省防指在汛前将对大型水库,特别是正在除险加固的大型水库要进行一次再检查,再落实。


(发布人:水利厅)
 
     

 
     
 
 
  来  源:
发布时间:2008-06-04 09:21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水利厅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主办:吉林省水利厅 单位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726号 邮编:130033
承办:吉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单位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220号 邮编:130022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增值业务中心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431-84994114 0431-85316712    管理员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