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水利部水保司副司长牛崇桓一行,对吉林省和龙市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查看了和龙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取证设备装备和监督管理档案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汇报。验收组认为:和龙市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组建了和龙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配套法规“五完善”、机构履职“五到位”、监督检查“五规范”、管理制度“五健全”等建设目标和具体要求,有效地规范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牛崇桓副司长强调,要充分发挥和龙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继续加强新水保法学习贯彻力度,完善地方配套法规制度,提高监督执法队伍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继续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