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25 13:56: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7月23日-24日,按照《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要求,由吉林省水利厅副巡视员曹永斌同志带队,省河长制办公室第三督查组一行4人,赴长春地区、吉林地区,以“四不两直”方式,对部分县(市、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效进行突击暗访。
曹永斌同志一行从长春市区出发,途径长春市双阳区、永吉县、吉林市区、蛟河市、舒兰市、长春市九台区,沿路“逢桥站、遇水停”,对饮马河、岔路河、青段河、牤牛河、细鳞河等大小河流进行细致检查,特别是对于部分穿城镇、村屯河流,进行重点查访。通过暗访,发现的问题主要有:永吉县滨河大街岔路河存在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吉林市丰满区广源路下沟青段河存在一处砂堆及生活垃圾;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牤牛河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一处直排旱厕;蛟河市天岗镇天岗村牤牛河河道两侧存在大量石材厂,河道内存在大量建筑垃圾、石材废料;舒兰市小城镇四合村双兴河存在一处废弃便桥;长春空港开发区兴港街道莲花村泉眼沟河存在建筑垃圾等15处问题。对于暗访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均将具体情况及所在位置进行了详细记录。
下一步,督查组将按照相关要求,以县为单位做好登记后,向相关市、县党委、政府进行通报,向县级河湖长下发督办通知单,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每周调度,挂牌督办,定期回访,确保“四乱”真清理、问题真整改、群众真满意。
(来源:吉林省河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