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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河务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时间:2018-09-20 14:23:00 来源: 字体显示:  

为做好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洞庭湖问题重要批示,落实省政府侵占破坏生态环境专题会议精神,918日,吉林省河务局在长春市召开了吉林省推进“清四乱”工作专题会议。

    会议指出,各地要切实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四乱”的重要意义。河湖“四乱”问题历史久远、成因复杂、有些还涉及到农民承包地,任务艰巨,但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下,在全国抓侵占河湖生态环境背景下,在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下,在面临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再次来的形势下,在全省作风大整顿氛围下,“清四乱”工作箭在弦上,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会议强调,各地要积极作为,精心组织,把握“清四乱”的各个环节。一是全面摸排,如实统计。各地要在整改中进一步核实,务必要做到如实上报,如实统计。二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地要围绕“清四乱”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四乱”突出问题,以县为单元编制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组织,层层分解任务。三是卡住节点,分步实施。清理非法采砂、清理河道垃圾,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四是过程跟踪,定期报告。各县市每半月要向省河长办报送“清四乱”进展,省河长办每月汇总报省总河长、副总河长,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虚报瞒报的地方及该河湖市、县级河长点名通报。

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核查,严肃纪律,强化“清四乱”的执纪问责。从11月起,将开展大密度督导检查,从方案出台到位、责任明确到位、行动开展到位、清理成效到位等方面开展全面核查。同时,还将提请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甚至虚与委蛇的责任河长要严肃纪律、依纪问责。

会上,省河务局对全省前一阶段河湖“清四乱”工作调查摸底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各地排查及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和指导,并与各地工作人员也就进行了交流,对各地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河湖“清四乱”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共计180人参加了会议。(来源:吉林省河务局)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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