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审函﹝2011﹞6号
根据水利部审计室审发〔2011〕7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总结吉林省水利系统2011年水利审计工作,及时、完整、准确地完成水利审计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利审计工作总结和水利审计报表的编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的水利审计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的编制质量和报送情况将作为水利审计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实事求是,全面总结
2011年度水利工作总结要突出本单位开展审计工作的主要特点,做到事例突出,数字真实,分析透彻,全面总结一年来水利审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不足的原因,并就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如何做好水利审计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准确把握水利审计的定位,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
三、认真填报,强化运用
水利审计统计报表是水利审计计划执行情况的直接体现,是水利审计信息反馈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内部审计情况报表》作了修改,各单位要按照新的要求,认真做好编报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形成切合实际的统计分析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单位,要将空表上报,以便于省水利厅全面掌握全省水利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填报数据的时间是2011年1月——12月。
请各单位将2011年水利审计工作总结及水利审计统计报表,于2012年1月20日前书面报省水利厅。
联 系 人:陈 锐、任 萍
联系电话:0431—84994127、84994128
传 真:0431—84994129、84994125
附件:内部审计情况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