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通过国家验收
2003年11月28日 受水利部委托,11月13日至15日,松辽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副处长李世全一行四人在吉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总站负责同志陪同下,到通化市验收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 通化市于2001年1月被水利部列为全国第二批城市水土保持工作试点城市,无疑给该市城市水土保持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三年来在各级领导重视下,加强部门协调,加大投入,通过社会参与全面完成了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任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加强,市区及周山水土严重流失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松辽委检查组先后实地踏察了通化市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外业现场后,听取了市水利局的工作汇报,并对该市几年来的水土保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同意通化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通过国家验收。(信息来源: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齐科?)
(发布人: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