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加大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力度
2004年12月28日 近几年来,东辽县从县情实际出发,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全县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推动了社会、经济、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转变了干部群众思想观念。 首先,以政府名义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多数乡村制定了相应的民约和管护制度。从制度上保证生态修复工作的顺利推进,在封山禁区内严禁放牧、采石、采矿和取土,严禁非法砍伐林木、侵占林地、严禁毁林开荒、毁林采种、挖根等。其次,重视政府的组织和协调,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农林水、公安、环保等部门:为成员的生态修复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建立起“政府协调、部门协作”的管理运行体制;在推进生态修复过程中,因地制宜,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以建设促修,通过加强基本农田、小流域治理、水源工程、饲草料基地建设,变广种薄收为集约经营;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农宣传与管护服务网络,落实了专门管护人员,布设了标志牌、碑,重点地段还增设了封育围栏等设施,有力地保证了管护措施落到示范带动,广泛宣传。从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入手,通过法规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与实施、政府组织领导与协调群众参与等措施,全力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并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介开展了多层次、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生态修复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实施生态自我修复后,这个县修复区灌草萌生的速度明显加快,裸地自然郁闭,植被覆盖度大幅度提高,土壤蓄水保土地、涵养水源能力提高,水土流失减轻,土壤侵蚀明显减少,明显控制土壤退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进一步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经济收入增加,生态意识增强、结合生态修复,采取了一系列配套的对策和措施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舍圈养,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环境和畜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为水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信息来源:辽源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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